• 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文化产业中内容创作生产营收最多

  • 发布时间:2021-07-02 00:47 | 作者: | 来源:休闲驿站 | 浏览次数:
  • VR技术体验区(资料图)

      据对全国6.0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调查,2020年前三季度,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11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下降0.6%,降幅比上半年收窄5.6个百分点;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21229亿元,增长21.9%。

      内容创作生产营收最多,新闻信息服务增幅最大

      分行业类别看,在文化及相关产业9个行业中,新闻信息服务营业收入6434亿元,同比增长17.0%;创意设计服务10276亿元,增长9.0%;内容创作生产15855亿元,增长4.1%;文化消费终端生产12549亿元,增长0.8%;文化投资运营298亿元,增长0.2%。其余4个行业虽仍为负增长,但降幅明显收窄。

      从产业类型上,文化服务业营收最多

      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25566亿元,同比下降3.8%,降幅较上半年收窄5.7个百分点;文化批发和零售业10122亿元,下降10.0%,降幅收窄7.7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30430亿元,增长6.0%,增速提高4.3个百分点。

      文化核心领域营收高于文化相关领域营收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40423亿元,增速由上半年下降4.0%转为增长1.5%;文化相关领域25696亿元,下降3.8%,降幅收窄5.6个百分点。

      东部地区营收大幅高于其他地区,但西部营收增速率先转正

      分区域看,西部地区实现营业收入5865亿元,增速由上半年下降2.4%转为增长0.9%;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50305亿元、9385亿元和564亿元,分别下降0.4%、1.5%和15.9%,降幅分别收窄5.9、5.2和3.9个百分点。

    VR运动游戏(资料图)

      权威解读

      30日,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统计师辛佳解读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数据时表示,前三季度,随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降幅继续收窄,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改善;“互联网+文化”快速增长,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

      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11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6%,降幅比上半年收窄5.6个百分点,基本接近去年同期水平。

      在文化及相关产业9个行业中,新闻信息服务增速超过两位数,达到17.0%,比上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创意设计服务增长9.0%,提高5.7个百分点;内容创作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文化投资运营3个行业增速由负转正,分别增长4.1%、0.8%和0.2%;其余4个行业降幅继续收窄,其中以接触式、聚集性线下服务为主的文化娱乐休闲服务虽然仍下降39.9%,但与上半年下降近50%相比,降幅明显收窄。

      “互联网+文化”新业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从文化及相关产业细分行业看,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212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9%,增速比上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1%,比上年同期提高7.5个百分点。

      其中,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6个行业小类的营业收入增速均超过20%。

      西部地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率先转正,由上半年下降2.4%转为增长0.9%,东部、中部、东北地区虽仍处于下降区间,但降幅比上半年收窄3.9—5.9个百分点之间。

      从下阶段看,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持续改善,文化消费需求尤其是线下文化娱乐进一步恢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将不断提升,复苏态势将持续巩固。

    重庆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资料图)

      名称解释

      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文化核心领域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6个行业,文化相关领域包括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3个行业。

      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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