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7月1日实施

  • 发布时间:2022-03-29 00:02 | 作者: | 来源:休闲驿站 | 浏览次数:
  •   6月24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南京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携市委党史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文旅局、江苏新闻广播以及市红色文化艺术促进会、市律师协会等12个部门(单位),共同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特色亮点和监督检查等情况。

      据悉,历经8个多月的精心打磨,经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将于7月1日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有了首部“基本法规”。

      新闻发布会现场(曹杰 摄)

      汇集3万人意见,只为条例“立得住、能管用”

      据南京市委党史办副主任吴伟介绍,南京市的红色资源呈现出“数量多、类型全、分布广、价值高”的特点。南京市已挖掘整理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红色文化资源点165处,有重要机构及会议旧址、重要事件及战斗遗址、重要烈士事件或墓地、重要领导人物故居旧居、新中国成立后新建的各类纪念设施。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区均有红色文化资源的分布,彰显“南京党史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篇章”。

      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一级巡视员陈炜介绍,条例两次审议期间,相关单位先后组织召开80余场座谈会、论证会,听取雨花英烈等革命后代的诉求和建议;反复征求相关部门和梅园新村纪念馆等红色场馆的意见;前往红色李巷、革命圣地井冈山考察并召开专家论证会;举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立法”网谈等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10多个部门、近3万人的意见建议,深入梳理南京红色文化资源分布情况、保护现状,全面剖析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高频次的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制定一部“特色、精细、创制”的精品法规创造了条件。在条例获批通过后,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还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了红色文化保护和利用的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八大亮点,成就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精品良法”

      据悉,即将实施的《条例》分总则、调查和认定、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 6 章 46 条,对系统保护、长期传承、合理利用、充分展示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作出专门规范。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了《条例》八大亮点,包括明确立法目的,凝聚精神动力;确定 " 红色管家 ",建立联合保护机制;摸清 " 红色家底 ",明确调查认定程序;遵循 " 保护为先 ",构建系统保护体系;突出弘扬传承,赓续红色血脉;加强载体建设,打造红色文化名城;坚定文化自信,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完善责任体系,画出法律红线和底线等。

      比如在调查认定程序方面,《条例》以专章形式规定了红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制度,明确了从红色文化资源的调查、收集、整理,到保护名单的申报、认定和专家评审,再到核定公布全流程的具体程序,与名录保护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闭环,为红色文化资源纳入法规保护体系提供了立法支撑。

      在打造红色文化名城方面,《条例》围绕深挖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禀赋、打造红色文化名城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塑造雨花台烈士陵园、梅园新村纪念馆、南京长江大桥、红色李巷等特色品牌等。

      100余处资源点,首张南京红色文化资源电子地图上线

      新闻发布会现场,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与百度公司联合发布了南京市首张红色文化资源电子地图。目前电子地图上已标注南京市100余处红色文化资源点的准确位置,方便广大市民参观打卡。

      在百度地图中输入“南京红色文化资源地图”,目前已完成标注的南京市100余处红色文化资源点的准确位置与坐标定位以及现状实景就能全部显现出来。比如,点开“南京大学革命烈士纪念碑”,地图上显示地址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北苑内”,同时巍峨的纪念碑也以图片的形式显示出来,纪念碑上“革命烈士永垂不朽”金色的八个大字熠熠生辉。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连勇表示,发布南京红色文化资源电子地图,既能让市民群众更加便捷的查询红色文化资源信息,又能更好的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加深对南京党史的认知,让大家更加热爱南京这座革命城市、英雄城市,弘扬南京城市红色文化,让红色基因在新时代发扬光大。(李南丹 尚世钰 肖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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