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前期综合症

  • 发布时间:2017-12-27 01:17 | 作者: | 来源:休闲驿站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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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龄妇女在应届月经前7~14天(即在月经周期的黄体期),反复出现一系列精神、行为及体质等方面的症状,月经来潮后症状迅即消失。由于本病的精神、情绪障碍更为突出,以往曾命名为“经前紧张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近年认为本病症状波及范围广泛,除精神神经症状外还涉及几个互不相联的器官、系统,包括多种多样的器质性和功能性症状,故总称为“经前期综合征(PMS)。但仍有学者突出有关情绪异常这方面的症状而提出“晚黄体期焦虑症(late luteal phase dysphoric disorder,LLPDD)这一命名作为PMS的一个分枝。

      经前期综合症的诊断主要依靠了解病人病史和家族、家庭史。由于许多病人有情绪障碍及精神病症状,故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情况。现在临床主要根据下述3个关键要素进行诊断:

      ①在前3个月经周期中周期性出现至少一种精神神经症状,如疲劳乏力、急躁、抑郁、焦虑、忧伤、过度敏感、猜疑、情绪不稳等和一种体质性症状,如乳房胀痛、四肢肿胀、腹胀不适、头痛等;

      ②症状在月经周期的黄体期反复出现,在晚卵泡期必须存在一段无症状的间歇期,即症状最晚在月经开始后4天内消失,至少在下次周期第十二天前不再复发;

      ③症状的严重程度足以影响病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凡符合上述3项者才能诊断PMS。

      Mortola(1992)提出了定量(按症状评分)的诊断标准。他通过3年时间,前瞻性调查分析了170例PMS妇女及无症状对照组,发现PMS在情绪、行为、举止方面最常见症状12种、最常见的体质症状10种,它们依次为:疲劳乏力(反应淡漠)、易激动、腹胀气及四肢发胀、焦虑/紧张、乳房胀痛、情绪不稳定、抑郁、渴求某种食物、痤疮、食欲增加、过度敏感、水肿、烦躁易怒、易哭、喜离群独处、头痛、健忘、胃肠道症状、注意力不集中、潮热、心悸及眩晕等。每种症状按严重程度进行评分:有轻微症状,但不妨碍正常生活评1分;中度症状,影响日常生活,但并未躺倒或不能工作评2分;重度症状,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无法胜任工作评3分,分别计算卵泡期(周期第三~九天)及黄体期(周期最后7天)7天的总分。

      诊断PMS的标准为:

      ①黄体期总分至少2倍于卵泡期总分;

      ②黄体期总分至少>42分;

      ③卵泡期总分必须<40分,如>40分应考虑病人为其他疾病。这一方法虽然烦琐,但不致误诊。总之纯粹的PMS,在排卵前必存在一段无症状的间歇期,否则须与其他疾病(仅在月经前症状加剧)进行鉴别。

      PMS的症状均非PMS所特有,因而常需与其他疾病鉴别,尤其要与精神病疾患鉴别。首先要注意症状有无周期性出现这一特点,如忽视症状的周期性及经前期出现这一特点,PMS就容易与通常的精神焦虑及抑郁症相混淆,后者在月经周期的3个阶段(卵泡期、排卵期及黄体期)症状相同,严重程度缺乏规律性改变。其次通过卵泡期有无症状存在这一特点与周期性加剧的慢性疾病相鉴别,如常遇见的特发性、周期性水肿,它是一种好发于女性的不明原因水肿,其特征是周期性肿胀及焦虑情绪发作,标志着水电解质平衡失常(醛固酮分泌增加)。与PMS鉴别的依据是它在整个月经周期均可出现症状,而在月经前症状加剧。应用过多利尿剂可能加重症状,以转内科诊治为宜。又如复发性大抑郁症月经前加剧,就难以与PMS鉴别。因此凡具有与PMS同时出现的精神障碍病人,均应首先由精神病学专家诊断,排除精神病后再按照PMS进行治疗

     由于本病病因及发病机理还不清楚,目前还缺乏特异的、规范的治疗方法,主要是对症治疗。因而,首先明确症状的主要方面,因人而异,对症施治,包括2个方面:

      ①是针对病人的心理病理因素,通过卫生宣教,使病人了解出现症状的生理知识,以协助病人改善对症状的反应,再通过调整日常生活节奏、加强体育锻炼,改善营养,减少对环境的应激反应等方法以减轻症状;

      ②是药物治疗,应用调整中枢神经系统神经介质活性药物,以消退心理、情绪障碍,或应用激素抑制排卵以消除乳房胀痛等严重PMS症状。为便于临床参考,仍按控制主要症状的治疗方案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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